法医临床(伤残鉴定)
集团管控咨询本质上是帮助企业提升做加法的能力并完善“作战方式”。港青集团化管控设计将战略目标实现、资源配置方式、平台与能力搭建、端到端流程规划、决策与授权体系、风险管控等等有机结合起来。港青集团化管控还不断研究标杆企业作战方式的优化,引入很多创新元素,不断提升企业集团化运作的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提升。
服务特点
“法医临床鉴定”(Clinical forensic identification),俗称 伤残鉴定(活体损伤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
鉴定范围:
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评定、人身伤害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参与度)、人身损害受伤人员的三期(误工、护理、营养)期限评定、护理依赖程度评定、法医临床鉴定文件审查、劳动能力评定:丧失程度评定、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审查、后续医疗费评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适用范围:
交通事故、伤害案件民事赔偿、工伤事故、意外事故(渔民船上受伤、雇佣受伤、特定地点滑到跌伤等)、人身损伤的意外保险等情形等。
鉴定流程:
第一步:送检 委托人将委托书和材料送至鉴定中心
第二步:审批 承办人初步审查委托人身份和材料
第三步:签订 双方合意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第四步:缴费 委托人缴纳对应鉴定费用
第五步:鉴定 鉴定开始请耐心等待7-10个工作日
第六步:起草 鉴定人起草鉴定文书
第七步:签发 机构负责人签发鉴定文书
第八步:送达 递送或莅临获取鉴定文书和鉴定材料
所需提供的委托鉴定材料及要求:
1、对鉴定材料的要求:所有鉴定材料必须是原件,完整、充分,真实可靠。
2、委托鉴定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a.委托单位的委托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工伤认定书);
b.住院医院加盖公章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包括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影像片报告单等相关),影像片(X片、CT片、MRI片等);
c.医药费审核,要提供门诊收费收据、住院病人费用清单等;
特殊案件需视具体委托项目补充相应鉴定材料。
d.重新鉴定的案件:申请重新鉴定的报告书,起诉状及赔偿清单,原鉴定意见书,以及通过质证后的上述第2项要求中的相关材料等。
e.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
上述为通常情况下鉴定所需准备材料。具体案件需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联系方式:
鉴定人:0574-83870571(郑)
方法与技术
部分客户案例
电 话:0574-83870571 传 真:0574-89081092 临床电话:0574-83870571 伤残鉴定:0574-00000000 亲子鉴定:0574-89116032 文书鉴定:0574-87488986 痕迹鉴定:15314579705 / 15867209590 尸体鉴定:0574-00000000 酒精检测:0574-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