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建雄:法医首次尸检的重要性
2023-02-14
法医首次尸检的重要性
作者:闵建雄
我国公安机关法医有部、省、市、县四级配置的特点,因此在公安部工作的法医,极少接触第一手或原始的尸体检验,最常见的是第三次检验,一般县或市第一次,市或省第二次,印象里最多的一次轮到我们检验时已经是第六次。新鲜尸体检验后一般后续处置有三种情况,一是火化;二是土葬或简单放置;三是暂时冷冻或冷藏。所以,第二次检验的尸体,意味着只有两种可能,发生腐败的尸体或者经过解冻的尸体,由此可见,接触腐败尸体和解冻尸体是公安部法医的工作常态。
每次面对腐败尸体,我最纠结的并不是它的恶臭,而是检验后要做判断产生的疑虑,比如局部组织颜色暗红是否是出血的判断,在新鲜尸体上很容易,腐败尸体上却很难,因为局部组织颜色改变完全有可能是腐败所致;再比如,头皮创口形态因腐败发生明显改变,而颅骨骨折缺乏或者表现不明显,这时如果要推断致伤物,明显感到有无从下手的无奈。
腐败尸体和冷冻尸体见多了,是否就能自然总结积累,慢慢就能“明察秋毫”了?可惜不是,因为腐败和冷冻本身就因案而异,并没有规律性,加上每个案例关注的要点不同,还有永远不存在两个一模一样的案例。2021 年 7 月,我已经退休 4 年之后,依然让我碰到了 35 年职业生涯里没有遇见的新鲜事。那一起案例,死者是一名 25 岁女性,死因是头部钝性暴力致硬脑膜下出血,死后数小时,经尸表检验后尸体就被冷冻(-10 ℃)在冰柜内 30 天,尸体经流水解冻后解剖检验。结果发现有两个明显令人诧异的现象:一是尸表检验时,口唇粘膜破损伴有明显片状出血的征象,在尸体解剖时口唇粘膜出血却消失了,甚至粘膜破损也不明显;二是尸体解剖时,发现胃内容物暗红色,高度怀疑有出血,后经抗人血红蛋白实验阳性证实,但完全看不到胃粘膜出血点,而尸体检验可以排除其他出血来源的可能性。这是我职业生涯里遇到的比较特殊的“假阴性”尸体征象的案例,这个案例也再次凸显出首次尸体检验的重要性。
归纳起来,有四种情况或条件对尸体征象可能造成明显的影响,分别是尸体高度腐败的影响、尸体水中滞留的影响、尸体冷冻冷藏的影响以及尸体解冻过程的影响。在这四种情况或条件下,发生尸体征象改变的,概括起来可能会导致三种结果,分别是改变尸体本来面目的结果、尸体上原本不存在而死后出现的“假阳性”结果以及尸体上原本存在而死后消失的“假阴性”结果。
改变尸体本来面目的情况,最常见之于腐败尸体,尤其是高度腐败的尸体。除了骨骼检验大致不受影响以外,其他组织器官几乎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比如:表皮剥脱被腐败水泡或皮肤肿胀所掩盖或破坏;皮下出血融合、扩散或消失,特别是球睑结膜原有密集出血点融合呈出血斑,少量出血点可能溶解消失;创口变形难以观察创缘、创角、创壁和创腔的形态学特征;脏器自溶影响原有病变的观察(如肺水肿等);在高度腐败的尸体上,我们很难对是否存在机械性窒息的手段(如颈部皮肤挫伤和肌肉出血等)或机械性窒息的征象(如指甲紫绀、尸斑浓暗、二便失禁等)做出判断。
本来尸体上不存在,受环境影响而出现的“假阳性”的结果,除了高度腐败和尸体冷冻都会致使尸体皮肤和软组织颜色改变疑似出血之外,我还遇见过比较特殊的两类发生在骨骼上的“假阳性”案例,一类是水中尸体,受水流和尸僵的影响,人体体表与浅水水底硬质物体反复摩擦,形成衣着、皮肤和骨骼的局部缺损,甚至形成锯齿样的缺损;另一类是冷冻尸体,脑组织,特别是有脑水肿的脑组织冷冻后体积增大,继而对颅骨特别是颅底产生挤压作用,形成颅底颅前窝线性甚至粉碎性骨折。
本来尸体上存在受环境影响消失的“假阴性”的结果,可见于尸体腐败、水中浸泡和尸体解冻。比如,水中长时间浸泡,可能导致生前皮肤创口挫伤不明显、创口皮肤松弛、创内出血消失等,呈现死后伤的改变;再比如,上面我已经描述过的案例,尸体长时间冷冻后,解冻过程中导致口唇粘膜和胃粘膜出血消失的“假阴性”现象,不仅让我感到心有余悸,而且更要命的是理论上都难以解释。
总结反思环境条件对尸体征象的影响,毕竟还是亡羊补牢的事情,更何况难以完整周全。归根到底,还是法医首次尸体检验最为关键。报案接警后要及时检验,即便是进行尸表检验,也务必尽可能全面完整,要多拍摄合位置清楚、角度垂直、大小合适的尸检照片,以便留有日后可做比较甄别和反思总结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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