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2022-01-24
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第一条 崇尚法治 尊重科学
基本要求: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法治精神,遵守诉讼程序和法律规定;遵循科学原理、科学方法和技术规范。
第二条 服务大局 执业为民
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障司法,服务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第三条 客观公正 探真求实
基本要求:尊重规律,实事求是,依法独立执业,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对法律负责,对科学负责,对案件事实负责,对执业行为负责。
第四条 严谨规范 讲求效率
基本要求:认真负责,严格细致,一丝不苟,正确适用技术标准;运行有序,保证质量,及时有效,严格遵守实施程序和执业行为规则。
第五条 廉洁自律 诚信敬业
基本要求:品行良好,行为规范,举止文明,恪守司法鉴定职业伦理;遵守保密规定,注重职业修养,注重社会效益,维护职业声誉。
第六条 相互尊重 持续发展
基本要求:尊重同行,交流合作,公平竞争,维护司法鉴定执业秩序;更新观念,提高能力,继续教育,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可持续发展。
电 话:0574-83870571 传 真:0574-89081092 临床电话:0574-83870571 伤残鉴定:0574-00000000 亲子鉴定:0574-89116032 文书鉴定:0574-87488986 痕迹鉴定:15314579705 / 15867209590 尸体鉴定:0574-00000000 酒精检测:0574-00000000